2010 年 12 月, 中纪委、中组部联合下发了《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“ 5 个严禁、 17 个不准和 5 个一律” 纪律要求, 这是铁律。5 个严禁:严禁拉票贿选, 严禁买官卖官, 严禁跑官要官, 严禁违规用人, 严禁干扰换届。
17 个不准:
①不准在民主推荐、 民主测评、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,通过宴请、 安排消费活动、 打电话、 发短信、 当面拜访、 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、 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, 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;
②不准贿赂代表;
③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;
④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、 调任、转任、 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,贿赂他人;
⑤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、调
任、 转任、 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, 索取、 收受或者变相索取、 收受贿赂;
⑥不准采取拉关系、 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,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;
⑦不准封官许愿, 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、打招呼;
⑧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;
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;
⑩不准任人唯亲, 指定提拔调整人选;
⑪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,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;
⑫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、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;
⑬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、 考察、 酝酿、 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;
⑭不准以威胁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、
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⑮不准编造、传播谣言, 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;
⑯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
各种宣传材料;
⑰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。
5 个一律:
对拉票贿选的, 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, 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,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、免职、 降职或者依法罢免, 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; 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, 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。对买官卖官的,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,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; 涉嫌违法犯罪的,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; 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。对跑官要官的,一律不得提拔重用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, 并记录在案; 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、 说情、 打招呼的, 要严肃批评, 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。
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, 一律无效, 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,一律严肃查处,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了解以上“ 5 个严禁、 17 个不准和 5 个一律”内容, 做到人人皆知,相互监督。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,欢迎广大党员及员工积极举报。举报箱位置:机关办公楼一、二楼接口处。